云南艺术学院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1-03-23 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公安部(93)号令,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原则

1、安全查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采取定期组织互查和日常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

2、坚持管教育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教育工作要服从安全的需要,真正实现安全、文明教育。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加以彻底的整改。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1、师生安全教育及思想动态;2、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5、学院周边环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疏散通道安全;9、校舍安全;10、学院财产安全等。

三、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检查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定期对学院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3、学院将安全工作列为各部门、各班级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院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灶房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现,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投影仪等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室每月检查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4、经常对学院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5、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 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7、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8、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学院保卫部门原则上每组织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前均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全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保卫处和综治办负责协调实施,各二级院系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完成。全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通报等相关文字材料由学校保卫处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总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全进行通报。

六、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更要加强检查,要深入师生员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设施、场所要重点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严格检查。

七、要加强对校园内各类教学楼、学生宿舍及其它师生员工聚集地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毒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学院食堂的饮食安全问题,一定时期和突发性的“热点”和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和危及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隐患重点项目,按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八、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部门内部安全检查,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设备,确保各类设备设施不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定计划、定措施、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超出管理或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或部门报告。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完整地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并在检查结束后半年之内对本检查组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对依然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重处、重罚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毕。《安全检查记录表》要作为重要档案保存备查。

 

 

 

 

 

 

 

 

 

 附件一:

                       安全检查记录表

部 门

 

责 任 人

 

检 查 项 目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安全保卫制度

 

校舍门窗、门锁

 

校舍安全及出口通道

 

应急措施

 

宿舍蜡烛、明火管制

 

集体活动场所

 

管制刀具及危险品

 

消防设施

 

重点部位防火、防盗

 

乱拉乱接电线

 

安全教育讲座

 

防毒措施

 

集体活动场所

 

兼职安全员

 

其  他

 

填表日期:                          责任人签字:


 附件二:

                   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 查 日 期

 

检查人

 

检 查 部 位

受检部位

 

主管部门

 

面    积

 

主要设备

 

防盗设施

 

防火设施

 

安全制度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建 议

 

被检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保卫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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