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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治保卫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党委政治保卫部(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为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的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包括呈贡校区和麻园校区。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院的管理制度,承担政治保卫、治安管理、防火安全、应急处突等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
二、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负责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定有序。
四、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学校门卫管理、治安巡逻和重点部位看守等工作,承担学校要害部位、重大活动和重要嘉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校园防火安全管理,指导并督促各防火责任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六、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通畅。
七、负责收集、研判、处置各类不安定的动态信息,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八、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在校内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依规调处校内治安纠纷,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户籍管理和政审工作,协助指导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
十、负责按规定完成好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的购买工作,并在发生责任事故时协助做好理赔工作,防范办学风险。
十一、负责驻校保安和消防维保队伍管理,负责学生治安大队和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与管理。
十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学校政保、治安、消防、综治维稳等工作计划、意见、建议。
十三、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十四、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