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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科工作职责
在学校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教育部、公安部有关防火工作文件、指示。
一、制定校园内部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确定学校防火重点单位和部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学校防火安全三级责任制,建立全校防火工作档案。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通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负责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按规定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防火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利用军训、“119”消防宣传月等契机开展集中的消防“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防火安全意识。
六、指导、配合各防火安全责任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拟定并组织实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防火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八、负责消防维保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九、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组织灭火演练及应急响应。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台账,按照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一、负责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总结、方案、简报、通报、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档案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