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

防火安全科工作职责

在学校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教育部、公安部有关防火工作文件、指示。

一、制定校园内部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确定学校防火重点单位和部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学校防火安全三级责任制,建立全校防火工作档案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通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负责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按规定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防火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利用军训119消防宣传月等契机开展集中的消防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防火安全意识。  

六、指导配合各防火安全责任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拟定并组织实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防火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八、负责消防维保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九、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组织灭火演练及应急响应。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台账按照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一、负责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总结、方案、简报、通报、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档案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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