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1-03-23 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目的

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维护和发展学院安全稳定的局面,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预防、应急机制,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及时、迅速得到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践行“三严三实”为指导,正确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的原则,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局势变化,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云南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云南艺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预防,是为了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是为了减少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坚持预防为主,学院一旦出现安全生产隐患或事故,有关部门必须在做好控制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队伍要立即投入工作,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事故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分工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其中部门、单位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充分重视信息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师生共同参与,掌握安全稳定工作的动态。一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紧急行动,深入第一线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控制局面,维护稳定。形成全校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不断完善细化学院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倾向,要立足防范,抓早,抓小,以快制快。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艺术学院内部生产生活设置,如基本建设的新建、维修、水、汽锅炉,供水、供电供气系统、餐饮加工等出现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可抗力自然灾难出现的事故灾难问题等。

我院可能发生的生产事故包括:水电气设备运转、餐饮加工、基本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教学实验实践等。

六、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学院根据需要,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云南艺术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体系中领导机构即为学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办公室,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小组成员单位主要由宣传部、财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基建处(新区办)、网管中心、卫生科以及各二级学院构成。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办公室职责:

(1)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适时发布和调整预警级别和预警颜色。

(2)确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工作,职责分工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根据需求指挥所属安全工作区域内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事故灾难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决定信息报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指示援助等事宜。

(6)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指挥。

(7)对日常的各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工作。

(8)研究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各成员单位任务

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安全的各级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之后,根据“以人为本”的组织原则,及时请示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宣传部:负责安排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处理信息发布,协调新闻报道工作,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国内外舆论,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网管中心:协助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保卫处:密切注视安全生产事故动态,与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安全问题,加强治安管理,预防、查处、打击治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做好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处: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保障应急工作人员的伙食需要;协调水、电、煤气等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调保障事故灾难期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指挥的灵敏、快速和不间断负责事故灾难期间的车辆保障,确保人员和物资的迅速到达卫生科负责事故灾难期间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财务处:保障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停止有关的教学实践活动。

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故规模、影响范围、造成的危害以及蔓延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预警颜色从低到高分别为蓝、黄、橙、红四种。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件(Ⅳ级)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本级别事件:

1)出现管线爆裂、锅炉受损、水泵损坏等影响24小时以上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的。

2)建筑施工、维修中发生墙体坍塌、吊件脱钩等事故,造成3人以上受伤的。

3)在教学实践中造成人员2人以上受伤的。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件(Ⅲ级)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本级别事件:

1)出现管线多处爆裂、汽锅炉,采暖锅炉等问题造成暖气片成批冻裂,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教学和办公的。

2)建筑施工、维修中造成5人以上受伤的。

3)在教学实践中造成5人以上伤害的。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件(Ⅱ级)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本级别事件:

1)锅炉爆炸、管网爆裂等造成1人以上死亡,多人受伤的。

2)建筑施工、维修中造成10人以上受伤、1人以上死亡的。

3)在教学实践中造成1人以上死亡,多人受伤的。

4、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事件(Ⅰ级)

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本级别事件:

1)锅炉爆炸、管网爆裂等造成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的。

2)基本建设施工、维修造成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的。

3)教学实践中造成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的。

八、工作预防和信息报送

1、工作预防

学院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基建处(新区办)和各教学单位,要制定针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安全生产、安全教学实践工作的领导和监管。预判该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灾难事故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事故苗头要及时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信息报送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按信息逐级报送的原则,即职工报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各单位、各部门领导报送学院领导小组。

1)、发现严重隐患,预测可能发生生产事故。

2)、已出现安全事故,仅在事故初期,但事故有扩大趋势。

3)、发生安全事故开始抢救和控制中。

九、应急响应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Ⅳ级,蓝色预警)

1)领导小组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指派成员单位负责人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2)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公开发布预警级别和预警颜色。

3)对伤员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并送往医院。

4)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故灾害的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物资损失。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Ⅲ级,黄色预警)

上述事故继续扩大,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要进行以下处置。

1)领导小组派院级领导前往现场指挥。

2)启动本级别预案和颜色外要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并每天报送一次。

3)组织100人以上救援队伍分别进行现场、运输、医疗护理等工作。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Ⅱ级,橙色预警)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时即刻启动本级别预案和预警颜色,除按上述处置外应采取以下措施:

1)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2)信息报送主管部门由每天一次为两小时一次,同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3)成立善后处理组安抚家属,进行火化等工作。

4、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处置(Ⅰ级,红色预警)

除按上述处置外,采取本级别处置措施:

1)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派专家指导工作。

2)如必须部分停课,采取放假和疏散措施。

3)领导小组确定公开发布新闻信息的内容、口径、范围等。

十、应急保障

1、通信和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2、应急支援和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专业应急机构,如保卫处、后勤处保障处、基建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后勤、基建、保卫等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

3)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由学院统一承担,学院无力承担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4)物资保障

学院应当建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科是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并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保障处要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快速运送。

7)治安保障

保卫处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师生,开展群防联防,协助保卫处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或者建立与本部位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

9)基础设施保障

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等供给,以及事故造成的废弃、有害物质的处理和监测。

十一、善后处置

1、生产恢复

紧急组织专业队伍对损坏的生产、实验设备进行抢修或购置,保证校园生活、科研、教学实践活动在尽短时间内进入正常状态。

2、事故调查

聘请上级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对导致生产灾难事故的起因、责任单位、责任人等进行调查并出据书面报告。

3、惩罚奖励

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连带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分别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总结报告

对事故的发生原因,抢救措施、损失情况,程度,包括财产、人员伤亡、死亡、治愈情况,责任人及其处理等情况书面报送主管部门并视情况抄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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