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编号:DH-202(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动火申请单位 现场负责人/监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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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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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施工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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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操作人员及操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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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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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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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动火施工单位以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 |
1.严格按照《云南艺术学院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施动火作业; 2.动火施工单位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⑴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水 ⑵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有专人监护 3.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4.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场。 单位负责人签字: |
保卫处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批准人: |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
动火前“九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 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等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7.地下室、地沟及检查井等密闭空间未探明是否有可燃气体,无排风设施不动火。 8.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9.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且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1.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 能离开。 |
备注 |
1.凡在校内进行动火操作,均需填写此表进行申请,经审批后可进行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或手续未办妥自行动火作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云南艺术学院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3.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保卫处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自留,交操作人凭批准后的审批表施工。 |
注: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动火单位、施工单位和审批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