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办理户籍须知
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二、若将户口迁来学校,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在校读书期间原则上不可以迁进迁出,毕业时需将户口迁出。
三、本省内若要迁户口的同学请带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雨花派出所办理户口。
四、省外同学需要迁户口的,请在拿到户口迁移证时做如下项目检查:
1.检查户口迁移证上填写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身份证编号等项目是否有误,若发现有误,应及时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纠正,学生在校期间不作任何户口方面的变更。
2.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对照检查,两者不符处应及时到迁出地派出所纠正。
3.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地址登记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
4.迁移证上必须两章齐全。a、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b、以下空白章。
5.如需办理跨省通办(网上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提前联系雨花派出所(电话:0871—67461306)。
云南艺术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