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编号:DH-202(   )-(   )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动火申请单位

现场负责人/监护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动火施工单位

盖章

作业操作人员及操作证号

动火部位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日至

动火施工单位以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

1.严格按照《云南艺术学院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施动火作业;

2.动火施工单位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⑴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水 ⑵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有专人监护

3.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4.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场。

单位负责人签字:

保卫

审批意见

审核人:  批准人: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前“九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 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等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7.地下室、地沟及检查井等密闭空间未探明是否有可燃气体,无排风设施不动火。

8.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9.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且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1.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 能离开。

备注

1.凡在校内进行动火操作,均需填写此表进行申请,经审批后可进行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或手续未办妥自行动火作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云南艺术学院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3.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交保卫处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自留,交操作人凭批准后的审批表施工。

 

注: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动火单位、施工单位和审批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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