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科工作职责

在学校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教育部、公安部有关防火工作文件、指示。

一、制定校园内部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确定学校防火重点单位和部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实行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学校防火安全三级责任制,建立全校防火工作档案。

四、对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防火安全设施建设方案,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购买、配备、维修、更换、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六、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防火委员会。

七、组建、管理、教育、培训学校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灭火演练,增强师生扑救火灾的能力。

八、制定学校防火安全预案;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同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九、审批或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学校大型集会、篝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集体活动。

十、依照有关规定,抓好学校各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总结、方案、简报、通报、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

十二、负责本科室的档案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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