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学校讨论研究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各责任单位每年一次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表彰奖励。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年终考核、考评的准备。
四、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五、协同配合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构建校园群防群治网络体系。
六、协助做好安全预警工作,尽量把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处理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掌握、分析学院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学校党委、行政研究解决。
七、协助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搞好学校意识形态宣传和管控工作。
八、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和部委办局的工作联系,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九、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