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作者:保卫科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1、 必须坚守岗位,熟悉门卫制度,掌握校内院系、部处及学生宿舍楼的分布情况。

2、 认真做好执勤工作,检查师生及来访人员、车辆进出情况。

3、 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门人员、车辆、物资要进行查询、验证、登记。

4、 值班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人员与情况,要及时查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

5、 对进出校门的违规人员,门卫人员在规定权限内,给予必要的处理,有突发性事件及超出处理权限范围,应及时报告校园“110”。

6、 上下班高峰时,须双岗维护秩序(上下班前20分钟)。站岗时,保持标准站立姿势。

7、 执勤时,着装整洁,仪表端正,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8、 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注意公共场所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9、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办好上下班交接手续。

10、 积极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门卫管理制度

 

1、 本校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一律凭校徽、工作证、学生证。临时工、建筑工、培训生一律凭校内《临时出入证》。

2、 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人员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3、 外单位借用校内场地举行文体活动,召开会议等,须经校主管领导同意,办好审批手续后,报保卫处备案。人员凭有关证件或入场券出入。

4、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5、 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驶入校内。来校联系事务,须经查验后,用《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通行。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 携带公物出校门,一律凭单位证明放行,私人物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必要时,门卫有权查扣。

7、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校设摊兜售商品。

8、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门卫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制止直至送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携带物品进出门检查制度

1、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查验主管单位签发的出门证。无出门证者,一律不得出校门。

2、 凡私人运输或携带的大件行李,家具或电器产品等贵重物品,须凭本人身份证、购物发票及其他相关证件,经查核后,方可放行。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内。确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必须持有关证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

4、 文物、书法、字画等珍贵物品出校门,须开具部门出门证,并加盖公章,个人物品凭本人身份证登记,方可出校门。无出门证或无办理登记手续者,门卫人员有权暂扣物品,待手续办齐后再放行。

 

校卫队门卫上岗操作规范

1、 准时上下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 服从领导指挥,听从安排。

3、 快速进入执勤状态,掌握当前值班情况。

4、 着装整洁,仪表端正,注意自身形象。

5、 站岗时,保持标准站立姿势。

6、 上下班高峰时,须双岗维护秩序(上下班前20分钟)。

7、 实行敬礼制度。

8、 携带对讲机,保持通讯联络,及时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事项。

9、 保持值班室内外卫生整洁。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云南艺术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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