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部门: 保卫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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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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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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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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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云南省艺术类招生考试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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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进入总结和台账资料收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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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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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云南省2018年留校大学生团拜会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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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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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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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国两会的安保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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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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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请学校批准,召开好学院2018年安全维稳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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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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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内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滞留在校园内的162辆摩托电动车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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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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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工作,有效控制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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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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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好对保安服务合同、维保合同的日常考核工作,为到期合同的是否续签做好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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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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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禁毒办开展好2018年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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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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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春秋两季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做好“119”消防宣传日工作;搞好防火安全演练工作。加强对老校区的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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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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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治安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台账资料,以备查验,并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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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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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毕业生的离校安保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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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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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新区办做好报警控制中心和消防控制中心的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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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于2016年就立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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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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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学校对一期安装的老的技防设备进行改造,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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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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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批准后,做好大门的改造(技术防范方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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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已设计好,有待学院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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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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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完成两辆电动车的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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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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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保卫处《学校安保工作理论研究》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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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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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平安校园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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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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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涉及到本部门的迎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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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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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部门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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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内容不够填写可加页,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15日之前填好此表提交党院办,联系人:姜中林,电话:65937475,电子邮箱:258417293@qq.com2、2、绿色为已经完成,黄色为正在完成,无色的尚未启动。
2018年1月